俞某某、宰某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,由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。宣威市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年3月7日下午,被告人俞某某、宰某某在宣威市**乡**村委会**山场,非法采伐红豆杉2株。经鉴定,二被告人所采伐的2株野生植物均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。
来源:中国检察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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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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